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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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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隆德工业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
发表时间:2019年06月28日 点击数:709 次 |
评价报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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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隆德工业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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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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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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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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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工业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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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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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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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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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价R 设立评价 □ 现状评价 □ 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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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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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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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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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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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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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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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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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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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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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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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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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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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安全隐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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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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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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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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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隆德工业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拟定的站址选择合理,符合安全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要求。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事故风险能达到可承受的水平,符合加油站建设的条件。本安全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可做为该建设项目设计参考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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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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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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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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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销售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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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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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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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项目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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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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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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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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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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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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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员,统筹有关报告编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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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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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人员,负责法律法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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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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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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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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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人员,负责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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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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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成华、于欣阳、张建宇、朱拥军、雍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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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负责人、报告编制人、项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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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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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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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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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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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成华、张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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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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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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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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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级别判定:该项目拟设30m3汽油罐2台,30m3柴油罐3台,总容量为150m3,柴油折半后,油罐总容量为105m3。由于该加油站后期预留有加气部分:后期拟设一台60m3的LNG立式储罐,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修订)第3.0.15条规定,规划建设后合建站为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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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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