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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龙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甲醚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发表时间:2015年07月08日 点击数:1726 次 |
评价报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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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龙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甲醚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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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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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龙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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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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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龙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甲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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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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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价□ 设立评价□ 现状评价 □ 验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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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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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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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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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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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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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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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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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马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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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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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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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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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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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安全隐患(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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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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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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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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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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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评价组经过认真评议和讨论,认为宁夏龙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二甲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了“三同时”,安全设施设置齐全合理,现有安全设施运行正常、有效,建设项目的运行和安全管理状况良好,具备安全生产验收条件。该项目具备生产、经营二甲醚和使用甲醇的安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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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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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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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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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企业组织相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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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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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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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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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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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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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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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协助编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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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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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协助编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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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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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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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负责人、组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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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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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协助编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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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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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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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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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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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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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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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马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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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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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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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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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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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依据《年产5万吨二甲醚项目试生产方案》进行了试生产运行,由于自动化控制系统及消防系统达不到设计要求,分别于2014年3月和2014年9月对试生产进行了延期申请,并得到批准。该公司对消防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了改造并运行正常,经消防验收合格和调试运行正常。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进行调试试车后,其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运行正常,系统运行稳定,生产能力及各生产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具备年产5万吨二甲醚生产能力。本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559万元,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设施台账及相关的票据,安全设施实际投资为3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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