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得中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甲醛及混合吡啶等下游产业项目
建设地址
宁夏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
罗明科
职业病危害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张芳花
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无
现场调查时间
2016年5月30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
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化学有害因素:甲醇、甲醛、乙醛、氨、吡啶、苯、2-甲基吡啶、3-甲基吡啶、4-甲基吡啶、2-氰基吡啶、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化学试剂(碘、重铬酸钾、硫酸亚铁、氢氧化钠、硝酸)、氢氧化钠、盐酸;
(2)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3)粉尘类: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煤尘、矽尘。
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 年版),项目属于第(十三)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次技改项目在后续工程的设计、建设及投产运行中,建设单位若能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予以实施并落实到位,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确保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正常运行,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在此前提下,该技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基本有效预防和控制的,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修改后通过。
项目概况
宁夏得中化学有限公司甲醛及混合吡啶等下游产业项目2015年6月25日在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备案--宁东管备案【2015】26号。
宁夏得中化学有限公司甲醛及混合吡啶等下游产业项目,位于宁夏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甲醛装置、混合吡啶装置、2-氰基吡啶装置、制冷站、空压站、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水池、化验室、库房、罐区、锅炉房、供电等生产及公用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2650万元。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