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
宁夏昊鑫城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吴忠市金积镇金积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伏军
职业病危害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现场调查人员
朱敏、朱拥军
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马志星、张建宇
现场调查时间
2017.3.10
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
粉尘:其他粉尘
化学有害因素:氧化钙、硫化氢、磷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规定和对现场检测结果分析,用人单位属于第二类制造业中第(十三)类中第1类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制造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项目概况:
宁夏昊鑫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1年3月17日,位于吴忠市金积镇金积工业园区,注册资本100万,法定代表人岳荣,经营范围:兰炭、白灰、水泥、石料、煤炭、焦炭、PVC管、机电产品、化工原料(不含除电石外的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以及电石的批发。
用人单位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为:物理机械破碎电石约15000吨/年。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0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