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现有职工860人,其中女职工53人,现有发酵车间、提取车间、热动站(锅炉)、设备动力部、污水处理车间。公司生产产品为:原料药(洛伐他汀、盐霉素(兽药))、食品添加剂(L-苯丙氨酸),医药中间体(美伐他汀、林可霉素、霉酚酸)。产品生产过程主要分为发酵工序、提取工序两个工序,其中发酵工序采用生物发酵工艺,对菌种在所需的生产条件下进行培养,提取工序采用物理萃取提纯、物理分离烘干两种方式得到产品。现建设单位共有发酵车间3个,提取车间4个,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锅炉房、原料库房及成品库房等辅助设施。
建设单位201二车间原为年产50t霉酚酸生产线一条,该装置于2011年7月29日取得《关于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生产建设项目备案的批复》(宁经信备案[2011]54号),于2014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霉酚酸,并于2015年1月委托银川安普安全技术咨询中心完成《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生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APZW[2014]第43号);
2016年9月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利用霉酚酸提取生产线扩产年产120t辅酶Q10项目,于2015年6月19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书》(宁平工信备案[2015]44号),于2017年2月完成改造并投入生产辅酶Q10,并于2017年8月委托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丽珠集团宁夏福兴制药有限公司年产120吨辅酶Q10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号:宁中科职评字[2017]第021号);2018年2月201二车间不再生产辅酶Q10,转产年产50吨霉酚酸;
2017年9月19日建设单位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宁平工信备案[2017]74号),立项“建设年产210吨霉酚酸、3吨多拉菌素提取车间项目”,2018年3月30日取得《关于同意变更丽珠集团宁夏新北江制药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10吨霉酚酸、3吨多拉菌素提取车间项目备案内容的批复》(宁工业和信息复[2018]10号),将建设内容变更为“利用原有车间进行改造,作为霉酚酸、多拉菌素提取生产车间,新增生产设备、管道等相关设施”,并委托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
2018年10月30日下午18点20分,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201二车间一楼20立方米甲苯中转罐的甲苯输料管道水平管段部位发生甲苯泄漏气化,遇静电后引发火灾;火灾发生后201二车间厂房建筑轻微受损,设备设施损毁严重。建设单位根据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10吨霉酚酸的总体设计,将受损设备全部拆除,受损及新设计的设备全部重新采购进行安装,2019年3月份完成,2019年4月份进行试生产,目前生产状况良好。
霉酚酸、美伐他汀、洛伐他汀的提取工艺均为萃取过滤、浓缩结晶,然后再进行一到两次重结晶,最后干燥包装得到成品,生产工艺和设备基本相同,只是使用的溶剂不同。美伐他汀、洛伐他汀供应产能不足,而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急需扩大产能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建设单位决定利用现有的201二车间年产210吨霉酚酸生产线,利旧车间内部分设备和自控系统,在车间一楼南侧外空地新增一套精馏塔(溶媒回收系统),实现年产210t霉酚酸和160吨美伐他汀、120 吨洛伐他汀相互转产,并于2019年1月8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640221-27-03-000145)。
本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201二车间、辅助车间、尾气吸收塔、201二车间北侧液碱储罐、精馏塔等投入运行后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拟采取的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及设施、个体防护用品、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
此外,此次评价不包含原201二车间210t霉酚酸项目,以及依托原厂区设备设施且不属于本项目作业人员管理的201一车间南侧甲类罐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1、危废间、检维修、化验室(建设单位原有一条美伐他汀、洛伐他汀生产线,原实验室已具备美伐他汀、洛伐他汀检测能力,不新增化学试剂及产品)以及扩建项目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规模发生变化时而导致的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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