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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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吉元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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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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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废渣综合利用年产18万吨矿棉生产线项目(一期2#生产线、3#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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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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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原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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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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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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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评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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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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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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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银、杨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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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及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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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少东、孙旭、杨寅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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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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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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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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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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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类比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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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类:氧化铝粉尘、二氧化钛粉尘、酚醛树脂粉尘、矿渣棉粉尘;
化学有害因素:氧化钙、氧化镁烟、锰及其化合物、三氧化硫、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氧化锌、砷及其化合物、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甲烷、硫化氢、氮氧化物、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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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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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属于第二类“制造业”中的第(十七)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第8类“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因此,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措施基本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的职业病防治效果,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本次评价认为,建设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现有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措施正常运行,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采取本报告中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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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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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报告》后,经专家组组长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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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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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吉元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冶金废渣综合利用年产18万吨矿棉生产线项目(一期2#生产线、3#生产线)于2015年12月3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宁平工信备案[2015]82号,平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17年11月17日取得《关于同意变更宁夏吉元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废渣综合利用年产18万吨矿棉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的批复》(平工业和信息复[2017]32号)。
宁夏吉元君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冶金废渣综合利用年产18万吨矿棉生产线项目(一期2#生产线、3#生产线)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原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18万吨矿棉生产线项目一期2#生产线和3#生产线及其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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