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清大国华凯鸿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5日,法定代表人陈福泰;2019年1月22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宁东清大国华环境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刘栋。建设单位于2016年1月14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文件《关于宁夏宁东清大国华凯鸿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宁东危险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核准的批复》(宁东管(经)【2016】3号)。
建设单位于2016年5月12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文件《关于调整宁夏宁东清大国华凯鸿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宁东危险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的函》(宁东管(经)函【2016】12号),同意建设单位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物化处理车间、固化处理车间、安全填埋场、污水处理车间及化验室、变配电室、仓库、洗车间等辅助设施;二期主要建设危废焚烧处置车间、污泥干化系统和废催化剂回收利用装置等。
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职业病防护设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了设计,在施工阶段基本按照设计文件进行了施工和安装;一期项目于2017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二期项目于2019年11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运行能力达90%以上。试生产期间建设项目生产装置运行稳定,达到了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均能正常运行且防护效果良好,达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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